惊闻"黑车门", 杂想

    黑车...我也坐过一回的...
    以后知道了,千万别搭载不认识的人。
    还有以后路边那些举着【带路】牌子的人,恐怕要加一个【不要钱】的声明了!
    由此想到了卖淫嫖娼,这个活动在我国大多数是不开发票的,居然电视里严打的镜头展现的是捉奸在床?!不合逻辑...
    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么!!既然没有发票,那就没有物证能证明买卖关系,那警方唯一的突破口就是从业者了...警娼一家啊!所以做人要自重,不要去光顾那些业内人士,她们可都是"倒钩"呢!相比之下还是抓黑车的讲证据,卧底的干活...
  
       我国真该把这些灰色行业监管起来,现在说是说不许,但却仍然乌烟瘴气,一样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,何不好好把关,妥善管理,增加点财政收入呢

    我国领导对电视、网络等媒体,似乎是监管色情的力度大于暴力,那些恐怖的“法制节目”,在黄金时段大行其道,同时,青少年也仍旧可随便买到烟酒之类...领导们认为性生活危害大于抽烟喝酒,大于不分级的影视节目,大于赤裸裸展现凶杀现场的法制节目, 不知是基于怎样的生活阅历得出的结论!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| More

Twitter Updates